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企业介绍: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,是天津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,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,也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。
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与创新,现今的东方律所拥有近80名执业律师,律师及各类工作人员近100名。
3家分所正在筹建当中,并与全国8家律所的“东方律师”共同结成“东方律师联盟”。
自成立以来,东方所以“家文化”为底蕴,以“立足中国,服务全球”为理念,在尊重传统、传承理念的基础上,以“规模化、专业化、智慧化、品牌化、国际化”为方向,以求真守正、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,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、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。